《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时间:2024-07-12 18:55:18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热门】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热门】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

清早,我和妈妈本来想坐伦敦的双层公交车去牛津街转道去格林威治天文台,但路过贝克街时,却远远地发现街上挤挤挨挨地站着一排在等待的人群。

这里是贝克街,有那么多人,那一定是福尔摩斯博物馆。我也用起了福尔摩斯的推理大法。我们临时决定先下车再说。凑近一看,果然是传说中的贝克街221B。

贝克街221B,是大名鼎鼎的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在伦敦的住处,也是他的工作室。这个地址只在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中出现,真实街道上是没有的。在贝克街地铁站前,还树立着福尔摩斯叨着烟斗的塑像。世界上为名人、伟人设立纪念馆、博物馆的,多如牛毛,但为一个书中的人物建造博物馆却不多见,而像现在这样在真实的贝克街建造一个小说中出现的地址,用百年一遇来形容一点也不夸张。

柯南道尔创造出的神探——福尔摩斯,为什么这么受人爱戴呢?因为他判案如神,无往不利。在我看来,福尔摩斯一次次断案成功的金钥匙,就是对细节的掌控与他强大的推理能力。

在《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第一次遇到华生时,单凭握手就知道华生的身份——在阿富汗呆过的军医。华生很吃惊,因为他并没有向福尔摩斯透露自己的身份。当时福尔摩斯笑了笑,将自己的判案方法娓娓道来:“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显见他是个军医。他是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从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看来,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这就清楚地说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他左臂受过伤,现在动作还有些僵硬不便。试问,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并且臂部负过伤,这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在阿富汗了。”华生打心底里佩服福尔摩斯,每次当他把自己的推理过程讲出来时,都会让人茅塞顿开。

福尔摩斯总能对细节洞若烛火。他只要看一眼来人,就能判断对方遇到了什么事。第二次又通过华生的拖鞋知道华生最近感冒了,因为华生的拖鞋前有烧焦的痕迹,说明他在火炉边烤过火,而一个正常人是不会让自己在火炉边待到鞋烤焦的,只有发烧感冒的人才会想办法让自己变热一点。

当然,虽然说管中窥豹,从细节可以推测全局,但是如果没有深厚的知识作为支撑,也是没有用的。就比如上面福尔摩斯与华生初次见面的情景,如果福尔摩斯不能将阿富汗气候、军人行为、医生习惯等相关知识进行灵活运用,他还是不会知道华生是何方神圣的。

看来要想像福尔摩斯一样断案时神通广大,不仅有善于发现细节的火眼金睛、拥有强大逻辑推理能力的大脑,还得有丰富的知识做坚强的后盾啊。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2

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位名扬天下、威震四方的侦探在今天是人人皆知。我十分欣赏他那过人的智慧和令人赞不绝口的推理能力,并且精通刀剑和日本式摔跤,研究化学异常精深,又是一流的药剂师,他勇敢正直,极力地铲除莫里亚蒂教授一派的组织——不愧是当代杰出的护法卫士!

我已经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所有的案件,这些案件不仅奇特又令人百思不得其解,惊险悬疑。有的像令人生畏的“三党”——对反对黑人选民的人进行恐吓和灭口;有的像疑点重重的“红发联盟”——利用红发人不在的时间探寻银行地下的金库,并企图占为己有;有的像黑暗笼罩着的“黑暗组织”——莫里亚蒂带头组织起来的坚固的犯罪城堡。福尔摩斯先生凭借着他的机智勇敢,逐个击破官方警察认为是“没有头绪的案件”,官方警察中的佼佼者有时简直难以相信福尔摩斯勘察现场推出的结论,例如“犯人是左撇子,抽印度雪茄,右腿有点瘸”之类的,书中语言描写细腻,语言传神,像能被歇洛克福尔摩斯所赞赏的“那位女人”——艾琳艾德勒,她看穿了福尔摩斯的计谋,但是依然不能自己,暴露了福尔摩斯想要的答案。

书中情节复杂多样,又不失真实性,是世界推理小说的瑰宝!他所能让我们每个人都领悟到的是善与恶,一切犯罪都是在摧残社会,伤害人民,难道金钱是人生最重要的吗?难道官高是人生最必不可少的吗?如果把人生身外之物看得淡些,就不会再妄想着财产、薪水、时髦、华丽,就不再因为爱恨离愁而冲昏头脑,变得鲁莽、慌张、不知所措。冲动是犯罪最可怕的地方,只有冷静、从容地看待生活,一切就充满希望,渗透出无限的喜悦和幸福。

另外,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开始学习如何观察生活的细节,这是福尔摩斯最拿手的。在书的开头,福尔摩斯与华生见面就知道他从阿富汗回来过。生活中,很多细节都往往揭示着你的身份,比如说,一个会说英语的外国人来到中国的一家餐厅,明明餐厅建在2楼,而外国人却说在1楼,这就表明他是英国人,而不是美国人或是其他国家的人。这是因为英国人说1楼为“gund flr”,2楼为“first flr”而美国人说2楼为“secnd flr”这就容易导致他把二楼的餐厅说成在一楼。这就是推理,如果我们都怀着一颗发现之心细心的浏览身边的景物,你就会变得越来越聪明,思维也越来越广泛,思考也越来越缜密。

《福尔摩斯探案集》确是一本好书,他教给我们人生的哲理,避开那些不良的行为,保持清醒的明辨是非,学会观察生活,学会变得聪明又富有道德,有利于我们走向成功,书写美好人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3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小说结构严密,情节起伏跌宕,丝丝入扣,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到主人公福尔摩斯的理性智慧、细致观察以及强大的推理潜力,同时也展现了这一历史时段色彩斑斓的社会画卷和人生百态。

这部小说之所以会令人爱不释手,我认为福尔摩斯缜密的逻辑思维潜力功不可没。福尔摩斯利用一切机会研究关于侦探方面的科学与经验,这使他能够熟练地掌握思维的正确道路,拥有无比缜密的逻辑思维。探案时,他总是各个细小环节都不放过,地上车轮印的深浅、死者唇上的气味、窗台上的小药丸……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足以引起福尔摩斯的兴趣,而这些在旁人看来不值一提的小细节正是破案的关键。等到福尔摩斯用他缜密的思维将细心观察得来的线索串连起来的时候,那些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便一目了然。就像一根丝线串起一颗颗精致的珠子,便成了一条精美的项链。《吸血鬼》一案中,弗格森亲昵地拥抱婴儿时,杰克表现出强烈的嫉妒和冷酷的仇恨,福尔摩斯把这一表情与窗户旁的毒箭联系起来,于是推断出杰克便是伤害婴儿的凶手,也因此将可怜而又无辜的弗格森太太从被人误解的深渊中解救出来。还有,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福尔摩斯透过斯特顿小姐对她哥哥的百依百顺,以及墙上的画像等一系列线索,察觉到这对所谓的兄妹其实是夫妻关系。在查看沼泽地的地形之后,巧妙地利用亨利爵士作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并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 ……此处隐藏10235个字……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华生医生是他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他的传记作家以及他一生的好朋友。福尔摩斯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高,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礼帽。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侦探小说有很多,优秀作品也不少,无论是江户川乱步的小五郎;或是莫里·恩卢布朗塑造的那兼神探和怪盗于一身的亚森·罗宾;还是阿加沙·克里斯蒂作品中那冷静沉着的波洛……都是小说界的精品,但他们身边却缺少了得力的助手和知心的朋友,使得读者无法深层次地了解主人公的心灵世界,让英雄们都变成了“孤胆奇侠”,而福尔摩斯则不同。由于拥有约翰·H·华生这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们可以通过他的阐述来走进主人公的内心。

记得书中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华生中枪后,福尔摩斯的眼中闪出了泪花,平时一向沉稳的他居然冲着凶手咆哮道:“要是华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决不会放过你的!”此时,作者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福尔摩斯,而并非是一个纯粹的推理机器。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好好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4

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异常好看,于是今年暑假这本书就列入了我的书单中。

读完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小说作者:阿瑟。柯南道尔他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沉着冷静,揭开了一个一个谜团,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凶手。那些离奇的探案故事、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书有《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等十二篇小说。其中的一个案例引起了我想要叙述的欲望,它的情节异乎寻常的复杂,线索凌乱,此案便是《杀人的桔子核》。

那是九月下旬,一个年轻人来找福尔摩斯,并述说了自我家中的惨案:他是伯父家中的常客,伯父也很喜欢他,长大后他成了伯父家的掌权者,但有一天,他的伯父收到了一封信,信中写着三个K,还有五个桔子核,伯父看了信件不久便疯了,直到一天跑出门外后便再也没有回来,最终发现已死于水坑之中。之后他的父亲继承了伯父的遗产,每过多久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过了几个星期,他的父亲在去拜访朋友的途中也离奇的死了。最终年轻人继承了这份遗产,开始过得很幸福,但不久噩运降临到了他身上,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他十分恐惧,只能向福尔摩斯求救……

在这个案子中,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令我赞叹。有这样一个细节,当时正值雨季,约翰。沃彭肖前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根据粘在他鞋尖的泥土,准确地推出了这位客人所来的地方。在调查中,福尔摩斯认为这几封信是重点,他围绕着信展开调查,最终他根据“3K”推理出与“K”集团的一个犯罪团伙有关,他们经常杀人抢劫,并且在杀人之前总爱寄出一些奇怪的物体……最终福尔摩斯凭借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以敏锐的观察和强大的推理本事抓住了凶手。

福尔摩斯的探案小说让我受益匪浅,明白了做事要沉着冷静,要悉心地观察。就说前段时间的奥数测试吧,我遇到了一道难题,一下就变得惊慌失措起来,越是想做出却就是算不出,这可把我急坏了,但我一想到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那种镇定时,便静下心来,最终从题目中寻找到了突破口,经过一步一步缜密的推理后把这道难题做了出来。

这本小说不仅仅以情节跌宕、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还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与超强的观察力以及强大的逻辑推理本事。俗话说: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我想福尔摩斯的非凡,在于他平日的勤奋,他一向在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能辨识140种烟灰,经过步伐大小明白凶手的年龄,经过刮痕能够看出凶手的指甲长短……任何蛛丝马迹都成了他破案的关键。可见他观察和推理本事是多么强大。因而他才会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出奇制胜,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神探。

细节决定成败。俗话说: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福尔摩斯身上的闪光点,值得我们每个人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5

在一个安静祥和的下午,我一边读着书,一边思考着:如果把生活中每一个琐碎的细节都连接起来,那么就可以组成一个一个故事,而生活正是由这些故事组成。其实很多事情都比我们想象中的简单,但是当那些琐碎的细节反向行驶时,我们常常会感到疑惑不解。例如《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有一章名叫“铜山毛榉案”。

一天,福尔摩斯和华生医生二人收到了一位女士的委托信,这位女士最近遇到了一件非常奇怪的事,她去应聘家庭教师时,雇主要求她把头发剪短,但是她不想失去她这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而雇主开出的薪水使她无法拒绝,她实在太需要这份工作了,于是她来请教福尔摩斯。

后来,她决定去试一试。在一天深夜,福尔摩斯接到了这位女士的电报,请求第二天中午见面,显然她遇到了麻烦。第二天上午,二人前往目的地的那个小村庄,一路上面对清新美丽的村庄景色,福尔摩斯内心却产生恐惧,这种恐惧令我不禁想到,一个个乡村古宅间隔甚远,人烟稀少,因此很容易发生罪案,倘若发生了,也没有人会知道,但如果是发生在城市里,更容易引起注意,就算没有法律制裁,公众舆论的压力也可以做到法律所不能做的事情。

他们的委托人讲述了她在雇主家遇到的怪异事件:她的雇主与雇主夫人都很和蔼可亲,但是他们有一个性格十分恶劣、脾气乖张的儿子,雇主与他的前妻有一个女儿去了美国费城。她到了雇主家,在收拾行李时在柜子里发现了和她前几天剪掉的一模一样的头发。两天后雇主请她换上一件面料很特殊的衣服并且背对着窗户坐下,然后雇主给她讲笑话,逗的她笑得喘不过气。隔了两天,又要求她穿着那件衣服背对着窗户读书,这样怪异的要求令她十分不解。然而还有一件奇怪的事,她发现,雇主家有一扇门上了锁,除了雇主有钥匙以外其他人不能进去。但是,有一天雇主喝的酩酊大醉,把钥匙落在门上,好奇心驱使着她偷偷转动钥匙溜了进去。走到走廊的尽头,还有一扇门上了锁,她透过门缝望去,有一个人影在晃动,她大惊失色,转身想逃跑却被雇主发现。迫于恐慌与无助,她请福尔摩斯帮忙,去一探究竟。

事情的真相远比我想象的要简单的多,并没有什么可怕的阴谋或可恶的罪行,那间上了锁的房间里关着雇主的女儿,她与她的恋人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但是雇主却不同意他们结婚,于是就把她关了起来,没过多久她得了很严重的脑膜炎,骨瘦嶙峋,头发也剪短了,但是她的未婚夫依然不放弃,每天来找她,后来她的病逐渐康复,雇主就请来一位和他女儿发色、身高、体型都很相似的女士,想间接的告诉女儿的未婚夫,离开他以后她过的很快乐。

生活中的许多琐碎细节都可以锻炼我们的推理分析能力和罗辑思维能力,作为一个中学生,我应该向福尔摩斯学习,在最不起眼的现象中找到最大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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