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初中周记范文汇编10篇
时间过得真快,一周又过去了,这一小段时间里,我们一定有不少所感所惑吧,不如趁现在好好写一篇周记。千万不能认为周记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中周记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初中周记 篇1
春天,一个多么美丽的字眼,她每年都会来临,人们每天都可以看到春天美丽的景色,感觉到春天的温暖。但是你有没有试过走进春天呢?
美丽的春天正不象我们的青春,那美丽的景色就想青春如金似玉的花样年华。春天的短暂就像青春时节的短暂,属话有说:“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人们只有在朝气蓬勃的青春时节立下美好,远大的理想,为实现理想而奋斗,而学习。
春天的雨是多么的美丽,它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把小草儿,树叶儿冲刷得干干净净,让它们绿得发亮.所谓“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它悄悄然地走进大地,为大树,禾苗解渴,把大地上的尘土洗刷掉,还给我们一片清新,怡人的空气,为人类无私奉献,悄无声息,不图回报。
让我们走进春天的大自然,去踏青,去呼吸那清新的空气。那小草儿刚长出来一片片的,嫩绿嫩绿的像绿毯,让我们睡上去,感觉是多么舒服。小草儿被我们踩了一次又一次,但他是多么坚强,总是不向命运底头,一次又一次的伸直被我们踩得弯曲的身子。而学习不是更要这样吗?不怕失败,勇敢的面对挫折,这一次考试失败了,不怕,努力学习,抓住失败的原因总结经验,再考过,坚持不懈,总会有一次会成功的.
让我们走进春天的美丽风光,去了解春天,为人类无私的奉献,却不图回报,勇敢面对挫折,挫而不败,坚持不懈地去努力.去孕育理想,为理想奋发!
让我们走进春天!
初中周记 篇2
20xx年X月X日 X天
星期五一大早,五(一)班的学生就早早的来到了教室里,背着包,拿着柴,看那样子,兴高采烈的,精神抖擞,容光焕发,个个眼睛炯炯有神。
“庞大的队伍”开始向目的地―南郊公园“进军”了,才走到丁家牌楼呢,你看看咱们这个班:金泽宇就像一只乌龟,拿着手里那捆柴,原本就小的眯眯眼现在显得更小了,带着不少脂肪的肉抖动着;刘衡升那圆滚滚的大脸,已经被太阳晒得黝黑黝黑,边艰难地移动着边喘着粗气;余宸瑶年龄虽然比我大,但体形却远远比不上我,瘦小的身躯,一步一步地挪动着;而我呢,情况也不比他们好:气喘吁吁的,肩膀上也有几条明显的勒痕,黑色的衬衣早已被汗水浸透,白色的夹克也被柴弄得肮脏不堪……瞧瞧我们这个样儿,简直跟刚才判若两人。
我们好不容易熬到了目的地,急不可待地放下手里的一切东西,来不及休息,大家就不约而同地忙活起来:有的洗锅子,有的淘米,有的烧火,有的忙着装菜,还有的提水……真是一派“勃勃生机”呀,用我们的话说,就是“有野炊队自学校来,忙得不亦乐乎!”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艰苦奋战”,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品尝到了自己的劳动成果,还有别组的同学到我们这儿来抢着吃呢。我得意洋洋对他们说:“你们这叫不劳而获!”
从这次活动中,我体会到了粮食来之不易,应加倍珍惜,同时也品尝到了劳动的成果与乐趣。唯一遗憾的是我那一大捆柴,我顶着火热的太阳,辛辛苦苦的背来,弄得我汗流浃背,结果却“毫发未动”,真是枉费了我的一片苦心啊!但是,不管怎么说,这都是我第一次野炊呀,这次难忘的回忆将永远留存在我的记忆里,永远,忘不了……
初中周记 篇3
我第一次接触篮球是在我一年级的时候,当时我完全不会打,也很讨厌打,所以每当哥哥找我去打球,我都毫不犹豫的拒绝。
长大后,我开始对篮球产生兴趣,也能够在大部分的区域内投篮了,我便请哥哥教我如何运球,我光是学基本的运球方式,就花了几个月时间!当我练习完运球,立即向哥哥提出挑战,但是哥哥轻轻松松的击败了我。因此,我下定决心,我要变得更强,总有一天要击败哥哥,从此展开我的篮球之路。每逢假日,只要没事做,我便开始练习。虽然到现在,我还是没有比哥哥强,但是我在学校,已是属一属二的高手了!但是我知道,一定还有很多比我厉害的人,正等着我去超越、击败他们!
现在假日,我都会找同学们一起到附近的公园打球,我们都会一班的一组,三班的一组,却总是我们三班输,我实在是想不透?可能是我还不够强,又或者是我和队友的默契还不够好,所以我都想办法改进,必须不停的练习,才能够变的更强、更完美,任何事都一样,需要经过努力的练习,才会成功,爱迪生说:“成功是一分天才加上九十九分努力”,所以我也是经过九十九分努力,才有今天的成果呵!
初中周记 篇4
由于昨天比较累,今天早上睡的比较死,一直到10点才醒来,依然继续躺在床上,偶尔吃了床上的水果。
下午我开始去同学们来来往往的地方玩,逛来逛去,看看大家不同的`面容和穿着各具特色的衣服,吃了饭后就在餐厅坐了一下,接着又出去参观周围的东西,希望可以发现有趣的新鲜的事物。
傍晚,天色阴沉还冷冷的,我只好回去床上呆着玩了。听说好多地方已经下雪了,他们都说想看家乡的雪,我才不想看雪呢,看了那么多年的雪,它的冷我是怕得不得了。看到网上说余光中去世了,我的心并没有多少感慨,毕竟离他很远,也不是特别了解。
初中周记 篇5
今天,我开始了暑假的第一次羽毛球训练,暑假球场里来了很多我不认识的新朋友,大家一起训练,虽然累得满身大汗,但我们依然很快乐。
一进球场,我就碰到了老朋友——余世鑫、李陈玉、球球……他们可都是我通过打球交来的。我也看到了不少新面孔,希望我们能成为好伙伴。这时,教练叫我们集合了,我们快步走向球场的一端列好队,教练把我安排在十圈的那一组,把我的好朋友安排在十五圈那一组,我有些不屑:我又不是不会跑十五圈,干嘛只让我跑十圈?
开始跑步了,我以匀速不快也不慢地跑了起来,在适当的时候稍稍加速,轻而易举地超过了球球,然后在超过一段距离后恢复匀速,把球球甩在了后头,然后我用比匀速快一点点的速度跑了起来,很快超过了一个落后的小男孩,不想这个男孩耍起了痞,在转弯的时候从两张网中钻了出来,而我则是沿着球场边缘跑,小男孩就这样轻松地超过了我,我有些气愤,不免加快了速度,飞快地跑了起来,又超过了小男孩。就这样我连续超过了小男孩两圈,我满意极了,很快结束了十圈的距离。后来我才发现,我超了不少人的圈子,我真开心啊!
跑完了步,接下来的训练就比较简单了。当结束了一天的训练后,我发现我又认识了不少朋友,我多么欣慰啊 !
初中周记 篇6
我相信,在座的同学都是在爸爸妈妈的爱中成长,爱中生活。对,我也是,爸爸妈妈对我的爱数不胜数,我时时都会记起那发生在我和爸爸妈妈之间的小事。
例如:妈妈每日早上都用轻柔的声音唤醒睡梦中的我,而不是用粗暴的声音叫醒我,那是因为妈妈怕惊吓到我,这就是妈妈对我的爱;爸爸每日早出晚归,为的是想让我们过幸福生活,这就是爸爸深沉的爱;每日晚上爸爸妈妈都耐心地辅导我做作业,这就是爸爸妈妈望女成凤的爱呀!
记得有一次,我因为晚上开电风扇又没盖被子,所以半夜又咳嗽又发烧,爸爸妈妈就一夜未睡,到了早上,我的烧退了,可是爸爸妈妈却熬成了“大熊猫”——有黑眼圈,爸爸妈妈受累了。
爸爸妈妈的爱是无微不至的,是生活中处处都有的,是并不显眼的小事,我想对爸爸妈妈说:“爸爸妈妈,在我出生的十个春秋里,你们给了我无私的爱给了我无微无至的照顾,给了我欢歌笑语的童年,爸爸妈妈,你们辛苦了,我爱你们。
初中周记 篇7
今天一大早,太阳公公就露出了笑脸,天气真不错。下午,妈妈要带着我去温州书城。
一进门,我看到了许许多多的书整齐得摆放在书架上,等待着它的主人把它带回家。也看到了有些大人和小孩在认真得选书,他们翻了一本又一本。有些饿了,就在角落的休闲区里吃东西。我也选了好几本书,不是绘本,而是语文和数学的课时训练和考卷,还有《赛尔号》。妈妈说绘本能去图书馆借来看。
买完单,就出了书城,妈妈和我就顺便逛了下五马街。我听到了美女帅哥们站在高高的凳子上高声喊;“买一送一,快来买呀!”手里还举着打折牌,引来了很多客人进店挑选衣服。我没有被吸引住,反而去别的店里买了一件天蓝色的外套,可喜爱了。逛累了,就在肯德鸡吃了点薯条和冰淇林,冰淇林可是我的最爱。但我知道肯德鸡的东西都是垃圾食品,以后要尽量少吃为妙。
时间过得真快,回家就已经很晚了。我要赶紧洗完澡,整理好书包睡觉了,明天还要早起上学呢
初中周记 篇8
月下树阴,影影绰绰。天上星光斑斓,如点点灯。星灯下又一片光芒,浮游在芦苇之上。湖边仅一方土地,老槐树歪歪斜斜地生长着。
光点点在苇絮上,围绕着湖面,萤火虫浅浅地飞行。
老槐树,两道影子拉得细长。
“爸爸,萤火虫为什么飞不高啊?”
星火摇曳,影子也随之摆动。风吹动树叶,沙沙作响。萤火虫围绕着,飞动着。在夜空是一张亮晶晶的光网。
“夜里,湖面上,还是这个世界,都它们所舍不得的东西。”
哼哼着一支歌,环绕着湖面,月瀑泻下,湖面波光粼粼。
《再见萤火虫》
高大的影子背起矮的影子,矮的影子骑在高大的影子上。
萤火虫飞啊飞。一点点光亮,照射着月光照不到的地方。夜里,一片和祥,萤火虫静静,静静地。
“回家吧,很晚。妈妈已经做好饭。”
叶子悄悄落在水里,又激起一叶叶涟漪。青蛙受到波动,跳进水里,又荡起更大的涟漪。
“好吧!”
高大的影子背着矮的影子,远去……
老槐树下又是一片空寂。
萤火虫仍在水面上滑翔,点缀在芦苇上。
再见,萤火虫……
初中周记 篇9
记得我在小时候非常喜欢乡村,几乎是每到周五都会去一次。在那的山丘,竹林,农田都充满了我童真的回忆。
记忆犹深的是那夏季,到了收割稻谷时我总会跟在外公外婆身后,戴一顶草帽,拿一把镰刀装做一个小大人般。挽裤脚在田里收割。可割割就被一道绿影给吸引了。悄悄的尾随,双手作捧心状在前后一合。一个碧绿娇小的蚱蜢就出现在了眼前。蚱蜢见我将手张大,猛的一跃落在了一把稻谷上。我紧跟追去也不顾脚上沾满泥的裤脚。猛得向它一扑,张大手“咦?不见了”向四周看,那道碧绿的身影早在我扑之前奔向了一树桑叶底下。想将自己“隐身”。
我绕过它来到它身后,两指一夹,这下它总算跑不了了。将手中镰刀一放竞与它玩起了游戏。拿来一片叶子递于它。它就抓得牢牢的仿佛是一个溺水之人揪住的浮木。我见它可怜就将它放了。过一会儿又把它抓住又过一会儿把它放了。来来回回几次字也学聪明了让它给逃得远远的了。我本就不想把它带回家,只是享受抓的过程顺便帮它训练一下逃生速度。
除了捉蚱蜢,我在童年时期还十分热衷于找“耳朵”。那是有一次,经过胡豆坡的时候,我发现有一株胡豆的叶片下有一根茎,茎上有一个倒立的圆锥形叶片。我非常好奇拿它去问外婆,外婆打趣说这是胡豆的耳朵。我信了,还傻傻的去跟那株有“耳朵”的胡豆说话。后来,我每遇到胡豆我都想去找找它有没有耳朵。
小时候我的童趣非常简单。一棵树一根草都可以是我的童趣。
童趣就这么简单!
初中周记 篇10
所有的花中,如果要封一个花王女王,在我的心中是非昙花莫属的,但她又是不完美的。她绽放的美丽只有那么短短的一分钟,惊艳四座后就只剩下枯萎和败落,这个事实曾经让我痛惜不止,只想有一种机器能够把这种美永存下来,但是慢慢地我才发觉,如果我可以长时间看到这种震惊的美,我还会觉得她是最美的吗?
不,人都是视觉性动物,就算她是天上人间的极品,看久了也还会产生审美疲劳,那又怎能遗留这么多的贪爱呢!
谈及花衍生至人生,不由得自审起来……
做一朵昙花,只有香如故。
昙花一现,定格记忆。
许久过后依旧不能忘却初见昙花开放的刹那,皎洁如玉的月光下,它就那样轻盈地展开自己的双臂,拥抱这看似美好的世界,如同超脱凡世的精灵,不含一丝一毫的杂念,让人窒息的美。
但却又如此短暂。
为这惊艳的美付出的代价,便是生命的短暂。没有眼泪,没有悲伤,没有犹豫,有的只是忠实于自己的倔强。就这样悄悄地绽放又凋谢,留给人无限的感慨。
再艳丽再娇贵的花,最终的命运仍旧是一天一天老去,仍旧是最终凋谢,与其如此,倒不如像昙花,虽然短暂,却可以芳香永留于世,不曾让世俗的残枝败叶玷污了自己的清白,只等来年又开出绚丽的花朵。
昙花的美,在于它所展现的生命的极致。那让人惊心动魄、为之倾倒的绝美无比。大千世界,真正能打动人心的美,莫过于昙花一现的瞬间。短暂却又可以在心永驻。像是深夜的一杯热茶,抚过泪颊的一双轻柔,面队困难的一次无畏,独上高楼的一次超脱,绝境中的一次安慰,世俗中的一泪感动,永驻在人心中一般。
不要说昙花的短暂,它们只是服从了自己的内在力量,在最适当的时候,从内心一迸而发,展现给世间一抹惊艳,一点孤傲,一些洒脱。让它们最美的记忆活在人们心里,经历千百年,依旧美丽。
肉体逝去,记忆永存。
不要再流连于世俗的花园,因为没有不败的花;不要再空虚地过着生活,因为那只是行尸走肉。
做一朵昙花吧,就是昙花,留下永存于心灵的一抹孤傲美丽。那才是极致。